2楼骏骏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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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3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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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赞同卖房,因为:
1、卖房所得拨出5万交社保LZ的父亲就会满足?他要知道自己只得这么一点而且还到不了自己手里恐怕会更加闹腾。
2、有些MM说写保证书断绝来往这是绝无可能的事情,父亲的将来是LZ永远的责任。
3、父亲渐渐变老,孩子慢慢长大LZ的经济负担会逐渐加重,很多夫妻的矛盾大多围绕“钱”。有套房子出租就多一份收入。
所以我认为楼主就把这套房子出租所得作为你父亲的专用。你可以帮他付房租,多余的钱你还是帮他交纳社保吧即使你要多贴钱。(最多5、6年吧?)当然你先需要先转户,那样起码可以让你妈妈清净。房子在你名下你爸爸也没有烦你妈妈的理由。出租所得都用在他那里,于情于理都对你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