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辛癸妈妈 于 2010-4-21 11:09 发表 
谢谢你的回复。貌似朋友也是说是以偶然获得的情况发放的,可为什么算出来会有差别呢,朋友人事说两种方式的税收差4600元。如果是按偶然所得的话,还有没有别的算法?咱们有法律依据吗?能否提供出处参考一下?
第一种算法是按照偶然所得征收,73405*20%=14681元
第二种我估计是作为A公司员工工资薪金发放的:(73405/6-2000)*20%-375=1671.83
1671.83*6=10031元
差额:14681-10031=4650.02元
如果是按偶然所得的话只有第一种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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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悠闲一刻 于 2010-4-21 11:34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