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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郁闷之极,上来吐吐苦水

看了LZ的描述,我猜你们两姐妹中,姐姐是招女婿的,而你是嫁出去的(我们松江也很多这种情况),所以她认为父母的房子应该由她一人继承。当你提出产证上写你的名字时,她认为触犯到她的利益了,所以找别扭了。

既然LZ已经表明父母过世后并不想去分房子,那就和姐姐明说,父母过世后,自己并没有分房子的想法,只是为了保护姐姐今后再婚后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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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4#jjjnet 的帖子

的确有点冤,可是这是没有选择的,姐姐的条件比你差,没法很好的尽到赡养父母的职责,只有你去顶,因为你不想在自己有能力帮助父母过更好日子的条件下看到自己的父母受苦。

说说我外婆好了,3个女儿1个儿子,女儿全都出嫁,守着小儿子。从我记事起,外婆家的农活都是我父母去帮忙做的,我妈妈是老大,大阿姨随丈夫去了广西部队,小阿姨生了双胞胎自家事情都忙不过来,舅舅甩手掌柜,只有我父母能帮我外公外婆干活,做完自家的再去做外婆家的。然后舅舅离婚,孩子跟舅舅。我妈和小阿姨都很照顾这个表妹,甚至我表妹有的,我没有。后来大姨夫复员,全家回上海,把小表妹的户口迁到了自己家,为了减轻弟弟的负担。之后我外公生病至过世有2年吧,费用差不多都是大阿姨出的,我妈和小阿姨出小份。差不多5年前吧,我舅舅家的房子征地拆迁了,三个姐姐凑钱给弟弟拿房子,当然舅舅会还的,也在努力的还钱中。前年外婆小中风,也全是我大阿姨出钱,她不让我妈还有小阿姨出钱,她说她不再外婆身边的时候,我妈和小阿姨已经很辛苦了,既然她比较富裕,就让她来负担。我外婆最自豪的就是4个子女孝顺,后辈都懂事,相互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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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LG常说一句话:钱能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如果我有钱去解决,那就让钱去解决——虽然我们并没有什么钱,但我认同他的话

[ 本帖最后由 饭泡粥 于 2009-3-27 15:5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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