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独养女儿(在我们那个年代不多吧?),就是爸妈住一起帮我带了8年多的孩子去年才走的。父母为我的小家尽心尽力,我和先生对我父母不知道有多感激
父母那一代节约是美德,而且他们节约了不是也变相减轻了子女的负担。要是感觉因此达不到自己生活质量的要求,那就钱再多给点贝

像我喜欢吃螃蟹而且要大的,螃蟹季节就多给一二千说清每周至少要吃一次的,有时还想过瘾自己和先生都会不断买回来的
而且我对你说的“不然这每月几百元父母也不会当是孩子孝敬的,只会觉得是他们省下的.孩子这钱出的也不明不白的.”很不敢苟同

自己父母哎,怎么给钱都是应该的,怎么孝敬都不为过,为什么要这么生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