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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该情况是否适合不再续签合同

该情况是否适合不再续签合同

单位有一职工,已病假将近4年,开的病假理由是抑郁症,加上她病假年数已经工作近15年,她合同马上到期,单位是否可以不再与其续签合同,上次合同是签的时间05.1.1,(上次签合同时还未接手该工作,是再其开出病假单后来签的) 。若可以不再续签合同,该赔偿多少呢?
请高人帮忙!

[ 本帖最后由 velvety17 于 2008-7-9 19:1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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