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Recy妈妈
(......)
发表于 2007-11-1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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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以为她妈是个开明的人,会说写个借条这个是应该的,晕
我也认为应该这么说啊!应该写借条!
我也说说,我家前些年买房结婚时,也贷款的,老公的哥哥听说了过年就主动把以前问老公借得5万款交还给GP,因为二老过了年就会到我们这来。结果婆婆说他们不会在乎这点钱,你们拿回去吧。呵呵就这么为我们做了主,还很神气得学给我们听,我那时是新媳妇也没弄明白,没出声,现在就再没听说还钱的事了。
做父母的是希望大家都能过好,最好平均一下,但如果父母自己有钱拿出来平分倒没什么,问题是拿别人的钱去慷慨就很奇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