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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来探讨下网络社会里的拉帮结派抱团护短的现象吧!

回复 331#子玖妈妈 的帖子

那个帖子不是我删的,我很希望把那个帖子恢复出来,可惜人家不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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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31#子玖妈妈 的帖子

你可以自己看一下她的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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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38#小美女妈 的帖子

是一个第一次到本图书馆来的读者。你觉得怎么处罚她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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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40#小颁妈妈 的帖子

你的质疑已经完全脱离了应该讨论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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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47#fendihuang76 的帖子

” 他怎么就可以把对自己不利的言语用不愿意做借口来掩饰?“  能否把具体的帖子链接给我,我实在不知道你这句话的含义。

下一个问题不是本楼主题,不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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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49#小美女妈 的帖子

这里可没明确标示着是”儿童图书馆“。”色情杂志“也只是一个比喻。
红树林的发帖还没有达到如此恶劣的程度。
更何况她的讨论中的确也有不少可取之处。
再举个例子:红楼梦里也有色情内容,那你觉得是不是应该把这本书也拿出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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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53#小颁妈妈 的帖子

她已经明确的表示过:
”我已经不记得这是第几次在这里声明:我在这里只是以一个普通网民的身份参与对事物的探讨,我不是在这里采访、定稿,在这里,我是网民,和你一样的网民而已,在这里我不是媒体,不是记者。探讨事物时,你能不能就事论事?我是不是媒体记者,与我个人的观点的对错有何必然的因果关系吗?我从事何种职业,或说我有何职业上的便利、特权,都不会令我改变我对事物的认知水平。“

你为什么还要揪着这点不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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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fendihuang76 于 2010-6-24 14:59 发表 \"\"
为何到红树林身上旺爸一直标榜的公平公正就倾斜了呢?我有些疑惑?
你让我找出她“剑拔弩张”的证据,我发现她的卢梭帖首帖已编辑了,那些诸如“砸”呀等的激烈字眼不见了,还有他的把自己孩子都拖进来的那个肮脏帖 ...
很可惜,你的发现还不够仔细。她的卢梭首帖是已经编辑过了,但是你难道没有注意编辑的时间吗?难道在发帖三分钟后她就意识到了这个帖子将会引发的轩然大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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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67#小颁妈妈 的帖子

有谁规定某人在论坛上的言行必须与自己的职业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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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67#小颁妈妈 的帖子

是啊,你没有鸡蛋是因为你那些要吃蛋的帖子都被我屏蔽掉了。
但是别忘记了你自己也背着一个警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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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73#小颁妈妈 的帖子

请问她的哪个帖子用“记者”的帽子压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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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74#毛毛妈妈0901 的帖子

这里只允许对“观点”有不同意见,不允许对“人”有不同意见。这样解释你能明白否?
如果所有的讨论都是针对红树林的观点的,我根本不会介入,但是目前大量的讨论都是针对红树林这个人的,直到现在,(还有人揪着她的职业不放)那就存在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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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81#小颁妈妈 的帖子

卢梭的帖子不是已经全部打开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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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80#fendihuang76 的帖子

很好,我这里凑巧有过去一周的所有编辑过数据的备份,只要你说清帖子链接和楼层,我就可以把编辑前的内容还原给你看。
你大可将这些内容与编辑后的内容相比较,如果觉得她因此而隐藏了什么,请尽情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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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88#子玖妈妈 的帖子

你怎知我没有跟她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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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过两次,下面是编辑前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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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初到贵坛,对这里的情况无足够的了解度,所以参与探讨时多是展示自己的个人观 点,未对一些现象发表评论。但每当我看到某人长篇粘帖卢梭的《爱弥尔》,却最终扣 不上与之探讨的“择校”主题,云里雾里可谓不知飘的是哪种颜色的彩云。最有意思的 是,那段卢仙人的“但愿这样的妇女一天天多起来!我敢向这些可敬的母亲保证,她们 肯定会得到丈夫坚贞不渝的爱情;得到孩子们真诚的孝顺;保证她们将得到社会的尊 重;保证她们无痛苦地顺利分娩;保证她们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还有让她们最欣慰的 是,女儿以母亲为榜样,丈夫以妻子为楷模。”被人去头掐尾的引用后,一帖用一帖地 最后变成了讽刺段子!引经据典本来是一种不失为常用的辩论之法,但有些辩论者却滥 用此法,其目的不过是借泰斗专家的名著来装自己的门面,搬本泰斗的名著当砸人的板 砖还自以为是最顺手的“兵器”。这种误人的辩论手法,不仅误他人,也误了他们自 己。我在想:他们难道就不怕卢梭显灵吗?! (未完待续……)



本人初到贵坛,对这里的情况无足够的了解度,所以参与探讨时多是展示自己的个人观 点,未对一些现象发表评论。但每当我看到某人长篇粘帖卢梭的《爱弥尔》,却最终扣 不上与之探讨的“择校”主题,云里雾里可谓不知飘的是哪种颜色的彩云。最有意思的 是,那段卢仙人的“但愿这样的妇女一天天多起来!我敢向这些可敬的母亲保证,她们 肯定会得到丈夫坚贞不渝的爱情;得到孩子们真诚的孝顺;保证她们将得到社会的尊 重;保证她们无痛苦地顺利分娩;保证她们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还有让她们最欣慰的 是,女儿以母亲为榜样,丈夫以妻子为楷模。”被人去头掐尾的引用后,一帖用一帖地 最后变成了讽刺段子!引经据典本来是一种不失为常用的辩论之法,但有些辩论者却滥 用此法,其目的不过是借泰斗专家的名著来装自己的门面,搬本泰斗的名著当砸人的板 砖还自以为是最顺手的“兵器”。这种误人的辩论手法,不仅误他人,也误了他们自 己。我在想:他们难道就不怕卢梭显灵吗?! (未完待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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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96#子玖妈妈 的帖子

大部分都是在屏蔽帖子时顺带指出的。
但是不要以为我在为谁背书,有一天,你也会遇到类似的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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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97#小颁妈妈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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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05#fendihuang76 的帖子

很遗憾,你猜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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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04#小颁妈妈 的帖子

尊重别人的发言,别人才会尊重你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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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11#小颁妈妈 的帖子

道歉贴要经楼主本人同意后方可恢复。
讨伐贴属于违规内容,不会恢复。
说到这里,我倒有个问题,为什么你们都不提龙宝妈的火星帖?讨伐贴不是由于她那个火星帖而来的吗?
从邀请关系来看你们倒还是有联系的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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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16#子玖妈妈 的帖子

我说的不是现在这种情况,但是你早晚会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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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15#fendihuang76 的帖子

没有了,首帖应该只编辑过2次,3分钟的时间,也不够多编辑的,除非你搞错了,是其他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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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21#家有考王 的帖子

哪几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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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24#小颁妈妈 的帖子

哦是吗,你们是不是还是一个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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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28#家有考王 的帖子

arora_hi 静子清水  红树林  这是一条邀请线,别的还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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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32#小猪的妈妈 的帖子

何处此言?你对她说过“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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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38#家有考王 的帖子

就是 静子清水 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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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40#小颁妈妈 的帖子

我只好奇一点:为什么你跟龙宝妈今天的登录IP一模一样?
本来想你们是一个单位的,那可能还有IP相同的可能,可是你说你们不是一个单位的,那剩下的就只有一个可能了:你根本就是龙宝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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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64#家有考王 的帖子

额,说错了,是龙宝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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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80#SHINE-ON 的帖子

这种发帖抱怨的行为本身就是错误的。
红树林与CC,07等人关于卢梭的争论,本身还在学术范围以内,稍有过激言语,也都是参与双方都默认接受的。
只是当龙宝娘加入其中歪楼捣乱,又被红树林骂退后,才开始在大杂烩里开贴寻求支持。而这也是红树林真正开始大量发过激内容的原因。
所以整个事件真正的元凶其实是龙宝娘,而她却安心坐在幕后,贴一些不咸不淡的图片,穿着马甲继续来攻击红树林,这种行为是我无法容忍的。
更重要的是:早在几个月前,以龙宝娘为首的一部分人,就开始盯住hongyafan骚扰,我已经不止一次的提醒过她们了。但是今天那个马甲一看到hongyafan出来,马上又露出不屑的语气来。
今天我就要狠狠地刹一刹这种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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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86#JOEY729 的帖子

理解上有一个偏差“砸”这个词,在论坛中(当然不是在旺旺网)是比较常见的。
当你想跟某人较劲,争论某个观点时,就会用到“砸”字,这个“砸”字并无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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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04#SHINE-ON 的帖子

你想得太多了,我没有打算清洗谁,公开龙宝娘的马甲目的也只有一个:制止这种抱团作乱的风气。

我甚至不知道“背书”是怎么个具体含义,我只想让这个论坛里少一点针对“人”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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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22#SHINE-ON 的帖子

你还是这个问题,把她的身份而不是她的发言,作为讨论的话题。
我就是要阻止这种只关心“人”,不关心“观点”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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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28#JOEY729 的帖子

1。 是谁更有涵养,可以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至少一点,在没有龙宝娘参与之前,她们的讨论是扣在卢梭这个主题上的。
2。 只要言之有物,未尝不可,也欢迎你开贴砸我。
3。 我没有打算做进一步的惩治,因为她的发言并无违规之处,我只想把一些事情告诉大家。如果你觉得我是在帮红树林,她就“并非处于弱势”,那你就错了,我基本上每屏蔽她一个帖子就要警告她一次,最终还要加上扣分的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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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30#小美女妈 的帖子

每个人都有表达的权利,只要他的表达不危害到他人,就不该因言获罪。
同时每个人都应该为他的发言负责,如果他的发言危害到了他人,那就应该治罪。最新的例子就是那个美国华人留学生因为威胁教授而被收监。
但是我现在说的是:不能因为她的身份而指责她,这样做不就像文革中斗地主富农一样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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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48#fendihuang76 的帖子

你还算坦白,知道自己也参与其中,我只想问你一个问题:当你在发针对她的帖子的时候,你是针对她作为“外地人”的身份的?还是针对她的发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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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48#fendihuang76 的帖子

我不需要别人的尊重,如果你想尊重的话,请先尊重每一个旺旺网的其他用户,等你做到了这点,再来尊重我也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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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61#SHINE-ON 的帖子

第一个建议很好,我已经对那个帖子做了屏蔽。
最后的看法不对,这里不是任何人的“地盘”,但任何人都有发言的权利。
也没有什么人能发动什么“政变”,因为这里只是论坛,不是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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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94#子玖妈妈 的帖子

有没有听说过一句话叫“沉默的大多数”?
参与讨论这件事的ID,不到旺网注册用户总量的千分之一,大部分人都是在做壁上观。
这也可以说是一种悲哀。中国人的悲哀。
如果说论坛中也有政治的话,那么这么多用户早就在现实生活中养成的“不问政治”的习惯,在论坛中也依然有效。
我很希望了解“民意”,所以我一直试图用各种技术手段鼓励大家参与论坛的管理。
包括象鲜花鸡蛋,投诉的投票,都是这个目的。
遗憾的是,参与投票的积极性仍然不强,我每次都邀请500名用户参与投票,但实际投票的用户才80多人,这样的比例实在是少得可怜。
所以,如果你有好的建议,鼓励大家表达自己的想法,不妨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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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98#fendihuang76 的帖子

请问:她付出了什么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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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00#子玖妈妈 的帖子

可以,等我把投票功能改好以后,你可以发起这个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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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02#SHINE-ON 的帖子

这个问题你要去问红树林自己了。我无法代问。
穿马甲攻击红树林的事情是她自己做出来的,不是我,我向来反对马甲,更反对穿着马甲起哄捣乱攻击他人。
但即使如此,我仍然想问:被揭了马甲,是很大的损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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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03#子玖妈妈 的帖子

事情是她自己做出来的,如果她没做这些事,我又怎会无端认定?如果她没有做这些事,她为什么不站出来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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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07#SHINE-ON 的帖子

这四个人的关系,她们自己都已经揭示了,而且在没有任何人质疑之前。互相邀请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除红树林外所有其他人在讨论中也没有偏离主题对旁人进行人身攻击,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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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10#fendihuang76 的帖子

穿马甲没有问题,但穿马甲攻击他人、做托、做枪手就有问题,如果你发现此类问题,欢迎举报,我一定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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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07#SHINE-ON 的帖子

我知道火星帖里的跟帖用户基本都是没有预谋的,可是你觉得有多少用户真正认真看过那个卢梭的帖子呢?
大部分人都是被她的大字体给吓了出来,错过了了解其真实内容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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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15#子玖妈妈 的帖子

我想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抱团交友没问题,注册马甲也没问题,但是抱团攻击他人,注册马甲攻击他人,是不可以的。
或者说,你可以简化前面的内容,直接地理解为:(任何注册的账号)可以对内容的辩论,但不可以对发表内容的人进行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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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18#fendihuang76 的帖子

你当然有怀疑的权利。你甚至可以怀疑报纸上的文章都是我为了针对龙宝娘而特地安排的。
我却无法自证,因为我拥有论坛的所有管理权限,我可以随意更改所有的信息,同样不幸的是,你的怀疑如果需要取证,都只能从论坛数据中获得。
所以这中间就存在一个问题:如果你怀疑我,我所提供的所有论坛数据就都是值得怀疑的,而如果你不怀疑我,你甚至不需要我提供任何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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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23#SHINE-ON 的帖子

揭IP针对的是她在本主题中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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