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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为了你,我每天闯红灯:教育局的乱作为

为了你,我每天闯红灯:教育局的乱作为

在军事化部门工作,上下班极有纪律。但是,为了你,我每天闯红灯。
虽然,我帮你找好了接你放学的阿姨,但是她们家是老式公房,光线太暗。

所以,为了让你不受委屈,为了早点把你接回家做功课,我每天用安全和教育局不能设晚托班和兴趣班的要求对抗。你三点十分就放学,星期一到四,周五是十二点十分放学。
在你们老师享受四天半工作日的同时,我在雨中节约穿雨披的几分钟时间赶回家里;在闪烁的黄灯红灯中穿梭。虽然没有了我,你再不会有欢笑;但是我真担心你每天在阿姨家昏暗的房间里看上两个多小时电视等我回家。
教育部门,为什么不能设晚托班和兴趣班呢。连幼儿园都可以,小学怎么会取消呢?
可以讲故事、写字、画图、踢球、下棋,都可以。我们要求有一个安全、放心的的环境。

政府部门不作为也就算了;乱作为就无药可救了!

[ 本帖最后由 有心 于 2006-10-8 10:3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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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 小鱼儿妈妈 的帖子

这样的学校很多的,长宁的江五每天下午两点十分放学,闸北的很多学校都是我所说的放学时间。本来要开一个下午的兴趣班,又因新规定准备取消。
学校是真减负了,孩子的功课并没有少,家长的精力和财政负担增加了。
真是考虑孩子减负,那是中考和高考以及整个教育制度改革的问题。
现在以减少学生在校时间“治标”,能解决什么问题。
(还有上面的好心家长,台灯能买一个带过去,阿姨还是想省点电灯费。一般愿意做钟点工的家庭,条件都不太好哦。能省总想省几个。)


[ 本帖最后由 有心 于 2006-10-3 12:2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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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0 sxm 的帖子

对老师没有意见,因为相关规定是教育局出台;但是对校长有意见,因为分明看到很多学校有成功的操作例子。
官要当,心要省,片面执行规定总没错。但是教委说只是要求晚托班收费标准不能超过多少钱,学校取消只是利益驱使。孰对孰错,是非自明。
我们的老人已经是30+30+7了,他们没有义务为我们接送子女,为我们奉献老年生活中不多的悠闲。
义务教育,义务害了教育啊!
我长叹。
向辛苦奉献的老师致敬。如果你有良知,请向您的校长转达我们最殷切的期盼--开晚托班和兴趣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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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9 熠熠自得 的帖子

您真的可以怡然自得了。咨询了教委,也是说只是要求取消收费,但是老师会长期做这种无利可图的事情吗?
相信您的依然自得早晚要和我一样变成热锅上的蚂蚁。醒醒吧,赶快想办法,到时急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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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2 娇娇妈 的帖子

月薪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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