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楼小免免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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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6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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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馨玥妈妈 的帖子
当时,对方死活不肯给我看他的驾照。根本没有时间拍照。早高峰时间,车子特别多,为了下车也等了些时间。不去事故组不知道,一去事故组吓一跳。我还算幸运,至少记了个车牌号码。驾驶员不但不承认。还死活不来事故处理处,JC叔叔火大了,让我去出租公司认那个驾驶员,我一眼就认出那个驾驶员.出租车公司也无话可说。出租车公司的保险公司只肯负责我后面的部分。前面的只好自认倒霉了。
还有人比我更倒霉的了。有个人听110的,撤离现场,对方车牌都没看清楚。还有一个人,造事车辆在事故单上签字,就是不来事故组处理这事。
现在的快速处理,漏洞大,矛盾大,法律制度和外国接轨人,而且人的素质没有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