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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请各位HR妈妈们帮帮我~~

我建议按照BENNTMM说的做。我补充一点,就是不胜任也需要拿出书面的原因,而且也需要看是否在工作之前书面是否布置过工作内容,与书面布置的工作内容没有做到,才叫“不胜任”。
不胜任之后可以调换工作岗位,但岗位差距太大,仲裁也不予支持公司的。

如岗位被取消,需要全公司公布,由于什么原因。个别通知的不算的。

放心,现行的劳动法还是保护个人的,所以建议天天上班,遵守员工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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