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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 为了他人的过错而生气,不值得

引用:
原帖由 一维妈妈 于 2007-7-18 00:03 发表 \"\"
既然是前夫,也就是和你没什么关联的人,为无关的人生气,确实不值得。

你还为他生气为他发抖,说明你心里还没放下他。

不能用对丈夫的要求去要求前夫啊。用对陌生人的要求去对待的话,可能你的心就平衡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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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小河小鱼 于 2007-7-18 00:28 发表 \"\"
怎么会有这样的爸爸,想象在同个地方,自己的女儿得到什么样的待遇.那女人也不是什么好货,居然会让男朋友陪自己和孩子看马戏,而让另个女人独自带孩子看,真的让人费解.看来它们是同类!抱抱LZ,这样的男人该离!
我倒觉得那个女人也不错,能给票子给男朋友的前妻和女儿去看太阳马戏,也算想到她们了,要是不给她们票子呢?也怪不到人家什么吧。

我觉得楼主也不必生气,票子如果是前夫买给女朋友和她的女儿去看的,可能要气一下他先想到人家的女儿(其实不是为了女儿,而是为了女儿的妈)。现在票子既然是前夫的女朋友给的,我倒觉得那个女的人不错。

前夫,既然大家已经不是夫妻了,那么这个关系应该算陌生人吧,一个跟自己不相干的男人,陪他的女朋友和女朋友的女儿出去玩,似乎很正常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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