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jjjnet 于 2009-3-26 13:11 发表 
没有啊。听听大家客观的意见。
我是尽力客观的描述,但总有主管的成分。看看别人的意见,也许更有助于自己心平一点,兔子大姐,你说是哇?
应为在这件事上一直自认为做了很好了,牺牲了很多。
但也许你们也会发 ...
这个,我觉得如果算的清楚的话应该是这样的哦:
房子的差价34-28=6W?装修多少钱加上去,你们一共出的多少钱,除以房价+装修费,你们占多少比例,剩下的份额是你姐姐和父母一人一半。要讲的长远的,父母过世之后,他们那部分再由你们姐妹一人一半。写不写名字不要紧,如果你姐姐肯写协议的话也可以,大家去公证一下。
但要是讲人情的话,这就不好说了,不管是装修也好,帖差价也好,你们要送给他们都没关系,要不想送,就事先说好。你姐姐多虑的,讲的话让人难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