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楼pyf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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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9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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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过劳动部门的不算的,上下班途中只有发生机动车事故的才能认定工伤.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现在最主要的问题是现在不算工伤没有工伤保险赔偿,那么公司应不应该赔偿的问题。
[ 本帖最后由 pyf74 于 2008-8-19 09:16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