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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商务] 请教一个复杂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如果在香港工作满183天的话, 按香港的税交纳.
哪里发放没关系, 但是要有和香港公司签定的合同才可以那里申报个税. 香港一年一申报. 国内月度代缴.
工作时间不超过183天/年的话, 要回来补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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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只要这个人和香港公司签定合同并在香港工作超183天就可以按香港税法缴税, 回国只需申报就可以了.  有个文: 关于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 你查下.
香港身份的人如果是和内地签定合同, 工作时间超过183天/年的, 须按国内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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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和B, 只要他在香港工作时间少于183天, 都需要按国内的税率来缴纳, 国内发放公司可以代扣代缴, 香港发放工资个人补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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