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香茗一杯倚清风
(予人玫瑰,手有余香)
发表于 2009-4-21 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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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区2009年秋季托幼机构招生通告
虹口区2009年秋季托幼机构招生通告
来源: 信息管理员 发表时间: 2009-4-17 浏览量: 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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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区公办、厂民办各类幼儿园、托儿所联合招生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在2009年2月底前本区户籍幼儿招生摸底情况,今年我区面临入园入托高峰。依据“相对就近”原则,全区统筹安排好本区常住户籍幼儿并兼顾外来幼儿入园入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年龄、范围
1、小班:2005年9月1日—2006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2、托班:2006年9月1日—2007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托儿所及部分园招生)
范围:上海市示范性幼儿园面向全区自主招生、区级示范幼儿园(一级园)面向全区或相关街道自主招生;公办二级园详见虹口信息网和各幼儿园招生通告;厂民办幼儿园见各幼儿园招生通告。
二、报名条件
身体健康、智力正常,能接受学前教育的适龄幼儿,有本区常住户籍者均可报名(外区、外地户籍属于登记报名)。
三、报名办法
1、由家长陪同幼儿,并随带户口簿、孩子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到指定地点(公办二级园所)办理报名手续。
2、由家长陪同幼儿,并随带暂住地户口簿、孩子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持外地引进人才、蓝印户口、港澳台同胞、华侨、华人身份证明、市政动迁证明、房产证明、上海市长期、临时暂住证明等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公办二级园)办理登记手续。
3、有择园所需求的家长,必须先到规定的公办二级园办理报名或登记手续后,再凭公办二级园报名或登记凭证到自主招生园办理报名或登记手续。
4、交报名费人民币贰元正,并请妥善保存报名或登记凭证。
四、报名日期
5月9日(星期六)、5月10日(星期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12:30——17:00(逾期不予办理)
五、报名地点:详见虹口教育信息网及各园所招生通告。
六、说明
1、录取新生工作,按托幼机构设点布局和报名人数作统筹安排,本区常住户籍小、托班幼儿分别统筹到公办二级幼儿园及托儿所(幼儿园以录取小班年龄幼儿为主、托儿所以录取托班年龄幼儿为主、部分公办园有限招收托班年龄幼儿);录取通知在7月份前发出。
2、自主招生园见各园所招生通告。
3 、弱智等有特殊教育需要幼儿的招生工作。
年 龄: 2004年9月1日——2006年8月31日。
条 件:有本区常住户口。
地 点:虹口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学前分中心),大连西路204号(曲阳路510号进)
电 话:55540199、65544560;
虹口区托幼工作办公室
2009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