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1707su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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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9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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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应补缴2007年8-10月综保费用.
2.加班费应如实计算:延时加班,按1.5倍支付,双休日加班按2倍支付,国定假日按3倍支付.
3.如果公司不能举证是员工单方面不肯签定劳动合同的,则必须按双倍支付1-3月的工资.
4.劳动合同法中所说的工资,为工资性收入,包括计时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加班工资等.
5.如果认为员工严重违规而辞退,公司应当有证据,而且公司对该事件确属严重违规的相关规定有法律效力(走过相关流程).
6.根据劳动合同法是关于不得辞退而辞退的情况,员工可以要求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
仅供参考!(唉,HR越来越难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