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1707su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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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2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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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看到一个例子,就是小区里的,男方经济实力比较强,好象是抄电表的(反正电力公司),找了个不知青浦还是奉贤的女孩。
好家伙,结婚费用就不说了,反正婚后半年时间里,这女的共花了男方29万现金!注明一下,不算他们家里添置的物品或日常开销(这些都是男方亲自买单的),这只是女方(全职在家)自己SHOPPING时刷卡刷掉的。
等男方家人回过神来发现时,要求离婚,不过人家女的坚决不同意。最后男方只能提出分居,等二年后再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