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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乖乖女的MM 于 2009-6-10 10:07 发表 
分开是最好的办法,如果房子不是自己的,宁愿租房子,你这个婆婆决不能让她再带你儿子,要让她明白孩子到底是谁的,一周带儿子去看她一次就行了。
现在住的房子在普陀区,交通方便,首付是婆婆付的,我跟老公还月供。 婆婆还有一套大房子在杨浦。 我小姑子刚结婚生子,婆婆一直说小姑子家条件不如我们家,话里话外的要我们搬到杨浦,把现在的房子让给小姑子。 我跟老公明确说了,不搬。婆婆很生气。
这次跟婆婆吵架,婆婆搬出去住了。走的时候她说她输了儿子,输了房产,还说做鬼也不放过我。
老公要是愿意可以偶尔带我儿子去看看她老人家,这是她做奶奶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