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tangtang0707 于 2008-12-26 10:30 发表 
如果把专用发票退回来直接作废而不开普票,明年1月份再按照客户的要求开专用发票,这才是把今年的纳税义务转到明年去了吧.
估计客户不会想到那么复杂的计算,只是觉得能抵扣的一定要抵扣.我们也会遇到类似的情况,不过金 ...
今天朋友公司在开会讨论这个事情的时候,事情有了转机,他们客户所在开发区的税务局对在明年一月份还没过期的发票(原属固定资产的),都可以抵扣,也就是说,只要是09/1月还在90天认证期内的原属于固定资产的发票都可以抵扣的,这样的话,原来的担心就没有了,谢谢旺旺各位热心的MM.
就不知道上海有没有这个政策?如果也有遇到我朋友公司类似问题的话,各位可以试试问问,说不定也有这个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