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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田四,不管怎样,事件发生在学校,学校作为监护人,在责难逃!

引用:
原帖由 咪咪哆哆 于 2008-3-24 13:05 发表 \"\"
校长肯定要撤职的,否则天理难容!
就象矿难发生一样,人家分管安全的省长照样撤职,更何况你一位小学校长,说得难听一点就一个小小科长而已!
学校用这种不思想成熟、性格偏执的小姑娘当班主任,也太失误了。
再者,学校要小学生去买花来布置教室,这样的要求也太离谱了,学生没有收入,凭什么要为美化教室买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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