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楼qiuqiu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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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9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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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夫妻双方均为辞职、辞退后无工作,或均为城镇待业居民的,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在计划生育事业费中支付; (7)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所雇佣的从业人员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支付; (8)按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夫妻,为临时工、合同工的,由所在工作单位支付;为停薪留职职工,被其他单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支付。
说了半天原来由单位掏钱,早知道就过几年再办了,害的我妈妈大热天还因为档案不齐跑了3次还有工本费.亏大了
[ 本帖最后由 qiuqiu妈 于 2007-7-19 17:59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