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cherry青璇妈妈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发表于 2008-3-29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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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这种制度合理吗?
我们公司现在有一项新的制度:休年假在2天和2天以上者,必须连着休,如果一次休假当中包含自己的休息日,则休息日作废,得算年假。比如说,我们每周双休日都是休息的,如果我刚好有事情要礼拜五请假,而礼拜一还没办法回来上班,得等到礼拜二来,那么我就是连休了4天,虽然我只占用了两个工作日,但是由于本次休假中间有休息日,所以得算我休了四天假。
各位JM帮我看一下,这种制度是否合理?你们遇到过类似的事情吗?这种规定符合劳动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