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楼胖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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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31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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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杨浦区民办初中报名表》:"姓名"、”学籍号“和"填报民办初中"栏由班主任老师填写,家长填写学生”性别“、”班级“、”居住地址“、”邮编“及”监护人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并签名同意,盖就读小学公章。
学生持四、五年级的《上海市小学生成长记录册》及《民办学校报名表》在6月2日、3日到所报名办初中报名,过期无效。
[ 本帖最后由 胖丁 于 2007-5-31 22:27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