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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急问有经验的各位

我觉得你司是没啥办法好想的。既然过了三个月才把票给你司,责任不在你司,完全可以拒收呀。你司没发票不付钱,开票方自己会去想办法解决的,他们怎么解决是他们的事了,如果是我司的话一定要收到有效的可以抵扣的发票过来再付款。

[ 本帖最后由 peter111 于 2008-4-23 14:0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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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浦东是这样的:要经税务部门同意购货方办理增票红冲事宜的,必须提供认证的清单等,税务上才受理此业务.

[ 本帖最后由 peter111 于 2008-4-24 19:2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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