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柏景伦 于 2009-11-24 18:17 发表 
1.社保和综保是单位用人成本的不同,前者对以后可以有上海户口有用,后者是一次性补助,没什么大用.
2.夫妻两地分居进沪材料说要提供的交保证明,是你在外地的社保交纳记录,不是上海的,而且还要看你们夫妻的学历和分居年 ...
谢谢你。
我现在的情况是。我老公是博士,我是全日制本科,我们结婚十年,我老公的户口是在07年进沪的,有一个孩子,户口已经随爸爸进沪了。
我之前给人才中心的经办人员打电话咨询,她说,需要我和我老公两个人在现单位当月或最近月的工资证明,证明我们都缴有保险。我当时理所当然地认为我能够交社保,现在变成了综保,不知道行不行。那个外地的社保我是有了,交了13年了,有完整的交费纪录。
我在这里最主要的问题是:上交的所有材料里有一个《上海市同意照顾困难人员调沪申请表》和《外省市同意调动的函》,这两个表格是需要外地单位盖章的。我的问题是,如果我现在以调动的名义,从原外单位调动现上海的单位,但是现在单位调动的时候又不管我的户口,那么我还是申请夫妻两地分居户口进来,这两个章到哪里去盖去。如果档案离开了原单位,是否还能盖原单位的章。如果因此对以夫妻名义分居的手续有影响,那我就不去办调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