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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人事] 请教辞退员工的金问题

请看劳动合同法第46、4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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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应补偿6个月工资,以合同终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算。
企业不划算了。
但如果企业维持或以加工资为由想留住员工,而员工不愿意,则企业不补偿。

[ 本帖最后由 LINDALIN 于 2008-10-24 14:4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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