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llx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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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8 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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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四金问题
我跟公司的合同10月7日到期,在8月27日之前,我一直都是用居住证交四金的。8月27日,我取得了上海市户籍,中智(我们是挂靠)给我8月26日停了居住证交金,四金已交到8月,然后让我去街道办劳动手册,说让我把劳动手册办了再重新以上海户口用工。但目前街道的系统还有延迟,显示还是居住证,可能劳动手册还是比较麻烦,要等。但我合同已到期,且不打算续签,请问这样的情况下,我9月份的社保应该怎样去交?10月份还有社保交吗?如果我合同到期,中智是否还能给我补交9月份的四金?或者离职前是否可以向公司要求这部分的金额?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