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niuniu妈妈
(......)
发表于 2009-10-11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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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你更倒霉
自己大意了,本来都不好意思上WW上说了,哥哥去北京了,上海的房子出租,房客应该是每月把钱打到哥哥北京的卡上,这个大学生留沪的日企白领,今年昆山买了房子,籍此一直拖欠一个月房租晚付,正好相当于一个月房租,我们念他也不容易,就这么几个月过去了。
可是,9月上旬这个人竟然住足一个月抵掉押金就逃走了,东西倒没拿,但一查,公共事业费一年没付,拖欠了5千多,他仗着我们找不到他,至今电话要么不接,要么不认识的号码接了就态度蛮横说自己没钱,无耻到这个地步,彻底晕倒。我只知道他的手机号和身份证号,似乎警察也说打官司吧,难道真拿这个无耻的人没办法了吗,一度恨不得人肉出这种没有诚信的人,估计在公司也是人模狗样的那种
郁闷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