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an_rabb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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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7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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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这次正好有个员工,合同到11月30日到期。04年6月1日到公司,合同一年一签。本次合同从08年12月1日至09年11月30日到期,公司选择不续签。我咨询了12333,只要支付08年1月1日到09年11月30日的补偿金,折算下来2个月工资。因考虑到他年假未休,又是老员工且近年底,所以综合考虑下来给了他6个月工资做补偿。可是那个员工还在搞,说除了6个月工资补偿还要求支付年假未休的钱和年终奖。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