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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怀孕了不来上班怎么办?

怀孕期间,是不能被无故解除。她提出身体不适,只要确实无法正常上班(最好有医院证明),公司无法拒绝的。

人道一点的做法是:批准她请事假(当然,如果有医院病假,就按病假处理,全月事假不发工资,不用遵循最低标准工资。全月病假需要遵守)
如果全月事假,四金个人部分,由她用现金方式交给公司;公司需要承担的是四金统筹费。

如果严厉一点的话,要求她必须出具医院病假证明,证明其无法正常上班。否则,不予准假。同时人事部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她几日之内必须到岗,否则按照违纪论处。然后可根据你公司规章,累计旷工到一定天数,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是严是松,可以看她的一贯工作表现,另外看你们公司是否想留住这名员工。

[ 本帖最后由 快乐的小鱼 于 2011-8-16 23:5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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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2-3年不能上班?晕!现在已经怀孕5个月,那么也就是说,还有产前4个月+产后4个月=8个月,最多哺乳假到孩子1周岁(哺乳假只是每天1小时而已)
难道你们公司能够一直为她保留职位?况且她本人也没有提出过分要求,只说8月份请假,9月份来上班的啊。

[ 本帖最后由 快乐的小鱼 于 2011-8-17 09:0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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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4楼cindyshi101 的帖子

这个操作,你最好要小心,所有都留好凭证,她提请事假的书面申请,公司的书面回复,她的签收确认,等等。不然,人家离职时,会向你追讨工资的。
按照规定,怀孕28周后,因身体原因,经公司同意,可以请产前假;产前假的工资有特殊规定的,有个保底工资;
产假4.5个月,如果实际工资超过社保封顶线,要补差额;
产假结束,完全有理由不同意继续请假(病假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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