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57的妈妈
(六一节累死人了)
发表于 2008-3-29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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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初中招生时,须把《学生成长记录册》作为录取依据,不能进行考试、测试和面试,也不可要求报名学生提供其他学科类竞赛、等级考试证书。民办小学招生时,不能对幼儿进行学科性质的测试和面试,或要求报名者提供其在幼儿园或参加社会办班取得的学科考试与测试成绩或竞赛证书,且不可要幼儿园推荐“学科学习特长生”。
教育局如果真的为老百姓着想的话,应改为“民办初中找生时,只要学生的《学生成长纪录册》上所载该学生品德优秀,成绩良好,而该学生又有意愿上该校时,该校一律不得拒收,超额学生名单上报教育局,教育局一律批准。”这样不就是把所有问题都解决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