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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谢谢大家,关闭)

根据《婚姻法》,婚后(指已领结婚证书的)买的房子,无论是否写双方的名字,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两人一人一半。也就是说,婚后买的房子,即使没有LZ的名字,房子也是一人一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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撇开房子的产权问题不谈,可是连个最起码的婚礼都没有,这个男孩子就让人不能理解了,难道他就不想以后和LZ一起甜蜜地回忆自己的婚礼,这一点是现实得不能容忍的。即使经济上有一定的局限,但双方都有工作的男女怎么可能不办婚礼呢?还有,30万如果是父母的话,千万别拿出来。实际上在婚姻中经济权在女方的话,更利于婚姻的稳固。父母一辈的长辈中有实例,男方年轻时是一个国际海员,每月只给女方基本的生活费,说多余的钱的自己存着,等退休后老夫老妻一起用,女方信以为真,在家操持家务,一心一意带2个女儿,没什么正规的工作,也没什么积蓄,直至2个孩子长大成人,丈夫退休回家,女方原以为丈夫会兑现自己的承诺,可丈夫却两手一摊,说工作在外,生活艰苦,钱都花了,一分积蓄没有。等到那时再后悔,为时晚矣。

[ 本帖最后由 星宝贝 于 2009-3-11 17:0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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