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回首来时路 于 2013-2-20 16:06 发表 
爱屋及乌,或曰,老吾及他人之老。女儿乐意,让老公父母有时来住住又怎么样?如果因此而产生小夫妻之间矛盾,绝大多数的父母都自然会知趣而退,不会破坏下一辈的婚姻幸福。留着房子不给儿女住,留到遗产继承那一天, ...
父母的房子,如果是动迁房,那另说。如果是父母努力工作买的房,那孩子找的对象不合父母意,那么,结婚,家长阻止不了,房子我不愿给你们住,为什么不可以啦?
再说,俩小孩为了所谓爱情结婚,生活质量低,压力大,再苦也甜,那就苦,并幸福着吧,没房子也没什么的,那是他们愿意的,怪不得父母不给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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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晴沛 于 2013-2-20 17:10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