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Levi妈妈 于 2012-11-23 08:17 发表 
婆婆、大姑这样做事实在过分,世上哪有后悔药?
你们这样做,最后只会引发我和你儿子(弟弟)的战争!
希望你们吃多了别噎着!
这世上不要指望每个人都做圣人。你婆婆把未签协议的房子要回去有这么过分吗?至少在法律层面她应该是没问题的。现在你婆婆是拼着个老脸也想要把房子要回来留给自己的女儿,同样作为母亲,希望你也能将心比心。
而且楼主的姐姐和姐夫又不是没得一点好处?孩子的上学问题不是靠这套房子解决了?姐姐和姐夫就有这唯一一套房子吗?已经经济窘迫到一定要靠这房子的差价过活了吗?如果仅仅是为出自己一口恶气,而把楼主顶在杠头上的话,说实话,这样的姐姐和姐夫也不咋地!
奉劝楼主不要用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到头来,别人还没啥,自己却弄得头破血流的。。。
看到这里,觉得最最可怜的就是你和你的老公,莫名其妙的成了双方的炮灰!
真心希望楼主不要为了这种事情和无辜的老公闹,最后受伤的是Lev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