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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丰禾妈 于 2010-12-30 10:04 发表 
每个人都有权利对自己的人生作出选择,后果也是自己来承担。又没有危害社会,又没有损害他人利益,旁人怎么能说“活该”呢?
各人看法,不代表什么
我只是覺得,一個女孩子明知道自己不愛對方,愛的是男友,但可以為了房子嫁給那個男人,陪他睡覺,很強,JN是零售,二奶是批發,這個一次買斷,差不到那里去
那個男人如果明知道這個女孩子不愛他,嫁他是為了房子,心里該怎么看她,可能多尊重她,會是什么滋味。如果離婚,能分到一套房子嗎?未必
個人看法,不代表什么。這社會太多女人想要依靠男人得到想要的,而不想一起努力
我就想不通了,男人上了大學你也上了大學,你為什么就不能掙到房子,而一定要求男人非得畢業沒多久就有房子?
這是什么道理?
女人還是要自己有能力,靠自己去得到自己想要的,而不是靠賣自己的青春和肉體去換,很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