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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作为不动产,其权利的转移、变更等都必须以房屋管理部门的登记为准,也就是说,即使买房的钱全部是你一个人出的,可如果产证上没你的名字而是他人的,法律上讲他才是合法的产权人,而其他的协议等即使公证也不能够对抗产权证----------so,只有到房屋管理部门把产证写清楚,当然要付的代价就是税了。
8过你可以再问下,减人的费用是否与其他变更有所不同,感觉上如果无其他约定,应该作为按份共有,是否应该可以仅就相关份额收费?------但hope不大,在收费问题上,历来是少有“应该可以”的余地。
另,其他人虽作为产权证上的权利人,可如果真的放弃了的话=不就该房屋主张自己法律上的权利,那么在现实中对你的权利是不构成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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