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Garfield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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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15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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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细则》中
称,“ 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明”,是指下列材料之一:通过考试、评审取得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经批准,通过以聘代评的方式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提供单位的聘书;本市颁发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者由外省市核发且通过本市考核复评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经认可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这个中间提到了第二条,即楼上说的,我也疑惑中,ZF怎么也不给俺们解读一下,让大家猜了又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