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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商务] 急-营业税-工程分包的问题

急-营业税-工程分包的问题

如题.
我公司现有一笔修理劳务收入,分包给其他公司做的.
07年12月已将总收入扣除付给分包商的部分后,预估入帐并缴税.
08年1月收到全部款项,并准备计提应付分包商的部分.
请问:
1.付给分包商的部分也要再计收入吗?
2.分包商是本地公司,我公司要代扣代缴营业税吗?
3.会计处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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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爱囡囡 的帖子

谢谢.
那么税金我是照常入主营业务税金?
帮分包商开代扣代缴税证明单后,这部分税金如何转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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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爱囡囡 的帖子

收款数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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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来说,我还是不太明白.
前几天,查了一下税务会计的资料.书上的分录是这样做的:

收到全额货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帐款(本公司的收入)
     应付帐款(应付给分包商的款项)

代扣税金
借:应付帐款 (代扣的营业税及其他税的金额)
  贷:应缴税金-
我也照做了.
就是说,我并没有将给分包商的部分计入我公司的收入.
那么,到税务局大厅去,这部分的税是在那里交呢?还是会从税款户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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