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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IREMANBB 于 2008-6-17 09:01 发表 
同问,我看了之前的报表,利润表中累计一栏中,如果6月出现利润正数,就要缴纳所得税,是我看错了,还是理解不对,请教。不是上面一位妈妈说的减去5年的累积亏损,为什么。
所得税法里有规定,可以税前列支除了规定的一些损益之外,还有就是距纳税当年5年内的亏损可以税前弥补,就是你本年盈利100万,但是你5年内累计的亏损是120万,那你累计还是亏损的啊!你亏损税务局还会让你缴税么?
另外,照我们自己的观念来看,税肯定是要缴的,只是缴多缴少的问题,缴了就可以省去许多麻烦!这些你们可以自己去体会!
建议你还是多学学新的税法,里面对费用类成本类的税前列支都有许多新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