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晨晨Ma 于 2008-7-12 19:53 发表 周五下午开过会了,延迟付款的细则要到10月1号以后才出来。原来20万以下的没有时间限制,今后不论金额大小都要在90天内付出去。 作报告的那位X科长,一口一个“这就是这个系统设计的精妙之处”,什么“自投罗网” ...
查看详细资料
TOP
原帖由 小老鼠的昊妈妈 于 2008-7-16 15:49 发表 那以非贸易进来的款直接进自己的帐户,企业可以直接办理结汇等相关业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