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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对于田四事件的一点个人看法!

引用:
原帖由 swhy 于 2008-3-21 15:46 发表 \"\"
楼上的意思是20岁的老师犯错值得原谅,11岁的孩子犯错就该把她逼死?砸你都嫌脏了手
赞!就算孩子提高价格卖给其他同学,有什么错?现在是市场经济,从小有经济观也挺好,又不是去抢钱,一个愿打一个愿挨!20岁的老师脑子有病,真不知道她的教师资格证咋拿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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