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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人事] 工作已满十年的员工,公司不续约的话,根据新劳动法,公司应该如何赔偿?

回复 37#齐齐妈妈(律师) 的帖子

请教:
对于公司在2008年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但合同中未写明薪金,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
象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要求签订补充协定。能否在补充协定中写明薪金,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
(因为公司现在引进了投资人,可能会变动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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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2#齐齐妈妈(律师) 的帖子

谢谢啦!
1,公司现在肯定会搬家,而且很远,大多职员都不愿去。
假定因为上班路远不愿去,这样可以要求赔偿吗?
2,如果公司用不胜任岗位的理由调动职员的工作,工资减少,
职工不愿意再签合同,这样可以要求赔偿吗?
当然这是在签订无固定合同的前提下,办公地点和工资岗位都有明确的规定。

不好意思,问题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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