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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离职员工还来讨要年终奖,滑稽伐?

1、我觉得LZ提出这个问题倒是很滑稽的。什么叫年终奖?94根据公司业绩和员工工作绩效考核对工作一年的员工进行的物质奖励。这个员工提出这个要求并不过分,但如果合同中或离职时无约定的,那9看老板了。我们公司一般对在年底离职的员工都根据工作期限核发的。
2、HR工作也有疏忽。即便员工离职很匆忙,也没有和介绍人打招呼(虽然不厚道,但也不是必须的),但也有近1周的时间办理离职交接手续。HR完全可以在此期间要求员工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办理交接手续。(劳动手册不是交本人了么,这时总可以要求他提交报告吧?)如对离职期限合同有约定的,可以要求员工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果员工违反合同,公司是有权利追溯的。你们公司HR的水平。。。。

[ 本帖最后由 boy龙宝宝 于 2010-1-13 14:1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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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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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哎呀妈妈啊妈妈 于 2010-1-13 14:15 发表 \"\"
哎,就是老板心太软,觉得只要把自己分内事做好,谁不生个病、路上堵个车、家里有点事,其他的不影响工作就算了,现在不是给自己找麻烦?
老板蛮人性化的,是个好老板。但作为HR,要根据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对包括但不限于考勤等进行有效管理,有相应的奖惩规程。老板不较真可以,但HR要有相应的记录。如此员工来追讨年终奖,就可以按照相应制度,对应他平时的考勤记录,相信HR就不难处理了。
虽合同中无约定,员工心里总归不舒服。输也让人输的心服口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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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8#活宝BB 的帖子

参照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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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哎呀妈妈啊妈妈 于 2010-1-15 13:12 发表 \"\"
如果他带走了公司业务,老板都没有计较的话,你觉得需要怎么换位思考?
这个就牵涉到竞业限制的问题了。首先一个成熟运作的公司必然有一套完善的竞业限制体系,这个可以在劳动合同中体现。如在合同中明确,那么你司可以向这个职工追偿因此发生的损失。再次,我觉得你司HR还需要尽快提升自己的业务知识和业务水平,以避免今后工作中可能不必要的麻烦。

[ 本帖最后由 boy龙宝宝 于 2010-1-15 16:3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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