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事情就要看人事人员站在何种角度了,如果你站在孕妇员工角度考虑,而且你本身就是慈悲心肠,那就让她去吧,但本职工作要做好的;如果连本职也做不好,在试用期随便找个理由应该不难吧?
如果站在公司或者站在比较严格的老板的角度考虑,那就应该毫不犹豫地找个理由请她离开,在试用期一点也不难吧。
这样找地方生孩子的人也蛮多的,我在第一家公司时,就碰到过一个人就是这样,因为当时公司没有体检制度,其实她进公司时就刚怀上了,然后人事不好意思说她,老板也不管这事,这位孕妇同事就每天非常休闲的渡过了孕产期,而且基本上没什么事情,就是帮部门领导转转电话,一直这样直到产假四个月结束就辞职了。纯粹是来找地方生孩子的。后来公司就采取了入职体检的制度了。
别砸我啊

纯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