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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招聘] 请教各位HR高手合同到期问题

引用:
原帖由 stessie 于 2008-8-20 14:12 发表 \"\"
已满十年,原合同上是否有自动续约的条款呢?公司不续合同就视为无固定期合同了。
公司若提出解除合同的,支付10个月月平工资作补偿金及1个月的退职补偿金。
是不是还应该不签合同满一个月后的时间应该付双倍的工资。
这样MM是否也不要主动提出,如果想走,可以在找好新的工作后再向公司提出要求付双倍的工资,公司不愿意不续签合同就还得支付10个月月平工资作补偿金及1个月的退职补偿金
这样理解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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