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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ZT:一个北美留学生最近最热门话题

都不认识当事人,不对别人的择偶眼光发表意见,更支持这段:
       ZT

              发信人: uscee (gp), 信区: Family
标 题: 也说两句闫和腾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Jul 14 13:19:12 2008)

一直潜水,今天实在忍不住,也来说几句。

从开始在USC上学认识闫和腾,已有很多年。闫腾二人均非本人喜欢欣赏的类型,故此
对他们的事一直冷眼旁观,不愿介入。现在网上闹的沸沸扬扬,真相和谣言鱼龙混杂,
对闫和腾的作为各执一词,基于本人对闫和腾的了解,想发表一些自己的看法。

1. 腾的帖子中肯定有夸张,绝非100%的事实。支持腾的朋友,没有必要对腾所说的所
有细节进行无谓的辩护。抛开细节,我所知道基本真相是:从闫和腾一开始积极计划生
小孩直到孩子出生,一切都很正常。但孩子出生后一直体弱多病,营养不良,部分原因
我想是由于他们双方父母都没有过来帮忙,他二人毫无经验。然后如腾所言,二人带孩
子回家,希望在国内调养调养。闫一人返美后,很快就发生婚变,接着就产生了后面的
一系列变故和争执。基于这个基本的事实,支持闫的朋友,应该认真想想,在妻子生产
,孩子仅几个月大的时候,抛弃他们二人,这样的男人真的值得你们的理解和支持吗?

2. 就我与腾的一些接触,说实话我不喜欢与这样的人交往。相信他们婚姻的失败与腾
的为人有关,因此反对腾的朋友们并不无道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但腾在婚姻中
的错误不能掩盖闫遗弃妻儿的事实,不能成为闫抛弃他们的理由,更不能成为不给妻子
孩子抚养费的借口。

3. 就我与闫的一些接触,不否认闫很努力,非常想做出一番成绩。但过头了就是功利
主义和不择手段。腾透露的一些细节,比如请那个清华博士吃饭,就为了能得到一些项
目和主意,据我所知就是事实。Alan Willner组里的中国人非常多,与闫合作过的人也
很多,本人有幸认识一二,闫可以说利用大家抹不开面子而捞尽好处。

最后声明,我认为离婚本身不是错,但积极造人在先,孩子几个月大就要离婚在后就是
错,以各种理由不按时按量付够孩子的抚养费就更错。腾的素质再差,就事论事,我们
都该站在腾的一边,支持她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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