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楼sunny_sunxiaoj
(2012了)
发表于 2010-6-24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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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法庭上呈堂、辩护,也要注意口气的,对不对?否则会被法官叫:藐视法庭。
--所以我觉得不是说大家觉得她的言论不对,或者过激,而是表达方式有点过分了。大家就怒了。这不是针对某人,某ID,其实是针对这种表达方式。
2-如果对所有的反对帖子,全部引用+大字回复,这种风格比较适合在自己的博客上,而不是BBS论坛上。
--这就好比在公众场合骂街一样,在你自家院子随便怎么吵,都是你自己的自由,可是公共场合,见谁咬谁,难道不该被大家一起鄙视吗?
老大前面的言论,其实是很纵容的。如果很多人去反对的事情,一定是有其错误的地方的,作为老大,不能看不见。
论坛的自由,是每个人都敢于发言,敢于寻求帮助和得到帮助,而不是进了一个帖子,就被LZ骂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