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千慧妈 于 2010-10-9 17:20 发表 
那官司打好后他们输了?后来修了没有呢?
他们输了。他们非要鉴定是谁的责任,说是开发商水管没做好。法官回答,谁的责任不是这个官司的受理范围,你们可以另外打。这个官司就是,漏水由哪个地方引起的,就撬开来修!
他们要是再不肯,就申请强制执行。
后来我们找的工人,出的钱,修好了。前前后后包括找律师的钱,一共花了1万出头。照理说,不管是谁的责任,这人工材料费也不应该我们出。但是我想算了,钱出点算了,修好了就成。拖了很长时间都影响生活了。
我妈也不明白,老在说:这邻里邻亲的,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怎么好意思一直拖那么久不修?!我说:素质太差,没办法。
这对福建巴子在上海开保健品公司的,家里2辆7系宝马。可能自己觉得有钱,想怎么样就能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