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不要生气,我昨天跟同事们说后,他们觉得:
是不是一开始你们的思路错了,应该说我们没碰到你,你自己倒下来的,你腿上的伤是自己弄的来讹我们的,或者在边上有人告知此人可能碰瓷后就应该转变为这种思路。

这样那个人要从你们这里诈到钱就要打官司,出证据,另外你老公也不必陪他看病,他自己要看病自己去好了,看病钱当然他自己先垫着,如果法院判下来是你们的过错再赔好了,反正一样进保的。这样jc和那个人都拿你们没辙,做笔录就做好了,这就相当于我在街上好好开着车,有人倒下来就要我负责啊?要我负责是不是也要有人证物证啊
对不对?大家可以交流下看,这种事是防不胜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