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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我生天才必有用 于 2008-6-12 20:03 发表 
如果员工提出续约,公司必须续约,并且如果员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也必须签署.
这种情况要补偿金是不合算的,因为只算08年1月1日以后部分的补偿金.
建议:要求续约,或者赔偿你满意的数字
不是说补偿金是满1年算1个月的工资,但上限不得超过12个月。那象LZ这样的满10年,那不是可以拿到相应10个月的工资的补偿吗?为什么说是从08年1月1日开始算起?是指08年以后,满1年算1个月,这样算的?
假设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与LZ续约,那LZ可以拿到多少补偿金?再假设合同到期后(已满10年),用人单位没有续合同的动静,那是不是视为默认的无固定期限?.